死胎没有继承权,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一、胎儿继承份额能够保留吗?怎么保留?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办法:在遗产分割时,按照法定继承确认胎儿的继承顺位,然后再根据同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确认胎儿的继承份额。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嘱继承时如何约定特留份
遗嘱继承中,立遗嘱人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属于相关继承人的特留份额。遗产分割时,各个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产分割时,需要为胎儿和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特有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4、物尽其用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