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胜诉能得到赔偿,但赔偿仅限于因多次出庭参加诉讼而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等。索赔的前提必须是原告造成的不当诉讼。法院审理时也可以提出反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损失。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诉。反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者之间不存在反诉关系;
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3、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院辩论结束前提出,之前或之后不是反诉;
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有关,有法律联系,否则会另行起诉,不能合并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