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的名字和门头不一致可以么
1、营业执照的名字和门头不一致不可以。若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也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一般会要求更改,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写上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形式》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形式》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