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归党中央、中央军委部门管理。武警部队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