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后的所有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所有时,要遵循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要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及家庭环境等因素。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以下情形:因患疾病、伤残无力的;虐待子女行为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等,一般法院都会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