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1、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2、夫妻一方对债务进行追认;3、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