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欠债下股东是可以退出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的股东,也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但前提一定要确定其他的股东知晓,而且公司的股东有先购买的权利。
可以退股,只要有人接手自己的股份,接手自己股份的人,承担同等股份下相应的贷款债务。
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
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
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
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股东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可以退出,但只能对自己的股权转让并获得接受股权人的认可,退股是不能退出资额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公司法》的规定来,股东办的公司是属于合伙的行为,不是想退出就可以直接退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