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二、导致别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第三、造成冤、假、错案的;第四、进行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暴力取证的;第五、授意、指使、强迫别人实施暴力取证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