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一、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
《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没有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成为事实婚姻。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怀孕未登记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怀孕未登记的情况如果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婚姻关系存续的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则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或不属于合法婚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与调整,其子女属于非婚子女。
三、事实婚姻一方走了需要协议书吗
事实婚姻一方走了不需要协议书。因为现在并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回事,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关系,因此一方走了,那么证明对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只要分开居住就可以了。但如果是1942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那么则需要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