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卖房合同依法写明以下内容有法律效力:
1、写明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要求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
2、写明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期限、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求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
3、注明合同签订日期以及双方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