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公司股票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分配。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婚后经营股票,那么股票及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购买股票,婚后另一方进行操作股票升值,原股票价值属于婚前财产,而共同劳动凝结在升值部分,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x000D_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x000D_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