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处理,所以公安机关很多时候处理这种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都会优先调解,组织双方调解先,甚至一次调解不成功,还会组织两次。
一旦调解成功,派出所会生成调解协议书,有双方当事人和在场证人签字。
但是实践中,基本上调解协议书,只有一份,签字后,由派出所保存留档,不会给当事人。且《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行
有关问题的解释》,这几个相关的法条,也没有规定,这个调解协议书,要一式几份,给当事人人手一份,法律没有这个详细的规定,所以实践中,民警也没有制作多份,一般只有一份,由派出所作为案卷材料,归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