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办理身份证须知的内容
(一)户口在开福区内与户口在湖南省内但不在长沙地区的群众可在开福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二代证。户口在开福区的办证群众30天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证;户口在湖南省内但不在长沙地区的办证群众18个工作日后到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证点领证。
(二)办理二代证必须由申领人本人带户口本前往受理点履行证件受理手续,现场采集照片与指纹。
(三)未满16周岁首次办证的,需带一张1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扫描后,再带户口簿到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办证时
需由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留存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满16周岁未超过三个月的,交验户口簿后受理。
(四)由于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受理点办证的,如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者或人在外地不能回原籍者,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由办证者本人写出书面委托书,注明委托办证原因,申领人与代办人双方签名。
2、申领人正在住院治疗的还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学证明。
3、出示办证者本人和委托人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要求申领人填写《申领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审批表(其中“户籍地或暂住地社区民警意见”栏要求户籍地或暂住地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上门调查后,在表中签署情况属实的相关证明意见,加盖派出所公章)。
6、以上材料由受理点留档备查,扫描件报制证所审批备案。
7、按照办理身份证证件照的照相标准照相,后交U盘至受理点办证。
(五)人在外地需办理身份证的群众,可在互联网上的湘警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