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