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讨债的方式有:
1、债权人期限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起诉时,应当持有借据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将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2、债务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3、如有担保人或担保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