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况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本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得影响债务人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