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商量后进行决定的,一般每个座位大概也就1至5万的保额,投保的人数不能超过车辆本身的固定的座位数。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