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涉嫌违法,任何一家企业和公司,都无权力擅自挪动他人物品,但是,离职人员长时间不回公司取走自己的物品并没有通知第三方给予保管,那么公司有权力做出适当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