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合同有因为合同产生的债;因为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因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以及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债可以分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合同之债、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一、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侵权债务,因此仍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但是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就已经存在着的债权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