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韩国司法是独立的,韩国政治体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组成。检察厅隶属司法部,名义上属于行政机关,但它是相对独立的体系,给予检察官的权力很大。 在具体案件上,韩国检察官具有绝对主导权,特别是大案要案,警察只能给检察官打下手,并不能独立办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