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用户与汽车厂商或4S店签订购车意向协议后,办理购车充电条件确认手续,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购车意向协议;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关于在停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申请(物业盖章同意);5)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
2、受理用户申请后,汽车厂商或4S店对用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后,会同供电公司按照约定勘查时间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查。
3、供电公司负责对用户电源条件进行确认,完成《自用充电设施用电初步可行性方案》编制。
4、汽车厂商或4S店负责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施工可行性进行确认,会同供电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新能源小客车购车充电条件确认书》。
【法律依据】:
《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 第十条 (智能有序充电要求) 为减少充电对电网的冲击,促进电力削峰填谷,提升居民区安全、可靠、便捷充电水平,建立以充电运营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电网企业为主体的居民区两级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
1.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分时共享等模式,与新能源车主商谈居民区自用桩智能充电商务模式,依托平台企业进行智能充电管理。
2.当全市或局部小区供电出现紧张进入用电有序管理状态时,平台企业应按电网企业要求,对其运营管理的进入有序用电状态的居民区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管理。
3.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改造后向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自用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