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异地法院传票的,应该对传票进行签收,如果不签收传票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异地法院传票的,应该对传票进行签收,如果不签收传票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