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拘留了的保释方式:_x000D_
1、被拘留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_x000D_
2、公检法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_x000D_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公检法机关可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_x000D_
3、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_x000D_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_x000D_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_x000D_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_x000D_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_x000D_
第九十五条_x000D_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