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等事项。
一、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地产产权证书,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此外还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二、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有影响吗
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会受到影响的,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公证和认证
1
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登记不动产坐落、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登记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2
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处分不动产、申请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更正登记、放弃不动产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抵押权人为自然人时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撤回登记申请以及申请补发、换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
3
未成年人以外的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4
香港、澳门、台湾及外国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其中,香港、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确认;外国出具的公证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应当经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5除委托、声明、遗嘱等单方法律行为外,其他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由本市公证机构出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