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癌症不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在知道对方结婚前患有癌症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有以下三种情况:_x000D_
(一)重婚;_x000D_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_x000D_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_x000D_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_x000D_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_x000D_
(一)重婚;_x000D_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_x000D_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