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能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但是如果因为对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可以根据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一、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是不是属于过错方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离婚过错方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