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残鉴定的鉴定机构除司法行政部门直属的法医鉴定机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面向社会的民间医学鉴定机构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都有自己的内部鉴定机构。
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分布在教育和卫生系统,如在各政法院校、医科大学、医院、研究机构下设立的法医鉴定机构,而各司法机关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只受理本系统内部的鉴定业务。
在此特别值得说明的是,由于当前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非常混乱,实践中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等不正常现象
相当普遍。为此,近年来社会关于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要求非常强烈。
根据2015年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内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公安、检察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
只能为侦查服务,不能接受社会上的委托从事司法鉴定。
医疗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伤残鉴定的时间,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医疗事故之后应该在哪做伤残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医疗事故是否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
医疗事故是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申请医疗鉴定,而伤残鉴定需要身体达到一定的损伤程度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达到伤残鉴定的标准时,可以只申请伤残鉴定。在没有达到伤残鉴定的标准时,可以通过申请其他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伤残司法鉴定什么时间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医疗事故怎么做伤残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