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须坚持按需培养、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第一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专业计划的院校,再投线上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的考生,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本校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