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以拖欠三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的时间,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保费用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相应费用,并且,从欠缴当天起,公司还需按照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限期,仍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对相应的公司进行处罚,处罚一般按照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来进行罚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