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手机来电,一般不会予以理会。
1、被拘留的人员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暂扣保管手机,在被拘留人出所时还给本人;
2、如果手机涉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没收上缴或者退还本人。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高数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