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以通过提供以下方式证明:
1、证明自己已经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以提供的病历、住院记录等证据;
4、证明对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提供工资条等其他收入证明,证明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
6、对方有不良习惯、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习惯的,可以提供对方因赌博等不良习惯受到处罚的记录和朋友的证言证明;
7、证明已方思想品德良好,对方对离婚有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