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招标公示要求,一般公开招标都是需要把招标情况公告的,但是邀请招标结果需要公示吗?邀请招标公示期是几天?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邀请招标公示期是几天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邀请招标公示期是几天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示时间一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需要公示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确认此项目是否为依法必招的项目,而与项目本身的招标形式等没有必要关系。如果是依法必招的项目则必须要公示,如果不是依法必招的项目则可以公示也可以不公示。
但是,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一旦涉及到政府采购,中间无论以何种方式采购,都必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或公示,且要在省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媒体发布相关材料和信息。
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注意事项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3、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