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人要想通过继承,为房产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_x000D_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_x000D_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_x000D_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_x000D_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_x000D_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_x000D_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_x000D_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_x000D_
(四)分割、合并协议;_x000D_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_x000D_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_x000D_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_x000D_
(八)其他必要材料。_x000D_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