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度 “城中村”改造目标完成21个地块,初排了31个地块。其中城区包含广陵区5个、邗江区9个、开发区2个、生态科技新城6个、蜀冈瘦西湖风景区2个、江都区1个,仪征、高邮、宝应等市县分别有2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