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 场价格。
2.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