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之日是指

律师回答
摘要:判决执行之日的意思是指判决书上标明的日期和实际执行判决的日期。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人民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判决执行之日的意思:
1.判决的确定之日就是指的判决书上标明的日期,而判决的执行之日就是指的将犯罪人员实际的交付执行判决的场所或是机构执行判决的日期;
2.一审判决中,会予以不服判决的被告或是原告留有一定的上诉期限,如果是二审判决,那么就应当立即的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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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执行之日的计算方法与要点
判决执行之日的计算方法与要点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一般来说,判决执行之日是指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生效并可以执行的日期。计算方法通常根据判决书上的明确规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确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通常是判决书上注明的日期;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可能需要考虑上诉期限和上诉结果对判决执行之日的影响;还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如判决涉及到期限、宣告等。综上所述,准确计算判决执行之日的方法和要点对于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结语:判决执行之日的计算方法和要点对于确保判决有效执行至关重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的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标明的日期,而判决的执行之日是指将犯罪人员实际交付执行判决的日期。在一审判决中,被告或原告有上诉期限;而在二审判决中,判决应立即生效。如果人民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因此,准确计算判决执行之日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执行效率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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