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未满16周岁的公民第一次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
2、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第一次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
3、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第一次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
4、年满46周岁的公民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长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