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止探望权法定理由有:_x000D_
1、子女拒绝父母探望的;_x000D_
2、父母精神不正常,无法确保其不会做出伤害子女行为的;_x000D_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_x000D_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_x000D_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_x000D_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