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生后不久就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之后就有了名字了,这个名字有的情况可能会出现生僻字非常不容易辨认,这种情况就可以更改,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更改名字?
一、什么时候可以改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材料规定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更改名字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这个在成年和成年之前都是可以申请的,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限制,对于未成年人要申请更改名字,应当由父母到当地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