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提供户口本)2、原护照原件3、数码照片回执4、未满16周岁办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或护照以及出生证或户口本。流程:第一,领取、填写出境申请表。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第二,提交申请表然后领回执单;第三,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