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中途断交几年有什么影响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要在1997年10月以前职工所在企业和个人都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这8年的工龄就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在过渡性养老金中有体现。若他不中断工作,视同缴费年限应为8年零7个月。由于有7个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能按8年计算,这块待遇要稍受影响。
(2)国家对中断工作的职工的个人账户也做了明确规定,即职工在中断工作后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间断计算。如果今后不再中断工作,那么到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只是缺少1997年10月到1998年5月这7个月的个人账户缴费储存额,假定为1000元,退休时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只是缺少了这1999元的1/120,即不到10元,应该说是很微小的。
二、补交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虽然养老保险中断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采取补缴的方式,我们也还是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也可以把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