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