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我国以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违反计划生育,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当去行政机关缴纳社会抚养费,我国目前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就把社会抚养费取消了,夫妻双方不再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按照自身的情况进行生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