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