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公民在订立自书遗嘱的时候,如果已经选定了遗嘱执行人,那么可以将执行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等的信息也写进遗嘱之中,对于遗嘱执行人已经选定了的情形,在遗嘱订立者死亡后,需要通知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