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海社保是可以补缴的。属于应缴费而未缴的情况就可以补缴。像6个月以内的补缴,用人单位都是可以在每月的5到26号直接通过单位数字证书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补缴操作的;不过若是超过6个月的补缴,用人单位就得准备齐资料,到参保地的区社保中心柜台申报了。然后再由社保部门受理,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