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需要3到6个月。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法院可以受理了就开庭,庭审之后当庭宣判。一般情况下,两个小时左右时间可以审理普通案件,如果是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
一、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下:
1、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
2、合议庭组成人员首先应当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不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上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合议庭在对上诉行为审查之后,应当审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必要时可作调查;
4、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读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运行判决、裁定。
二、开庭审理的步骤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总之,离婚开庭需要3到6个月。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成合议庭、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并作必要的调查、决定是否开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后需要宣布法庭纪律、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