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派遣工被退回又遭派遣公司辞退
案例一、
今年3月,30岁的莎某被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双方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随后,她被派遣到天津某化妆品公司做产品促销员,工作地点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
上班两个月,莎某与超市服务部主任吵了起来。原来,超市规定货柜里不能存放私人物品,看其他促销员照放不误,她也跟着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柜子里,不料被服务部主任检查时发现,让她交100元罚款。
莎某不服,坚决不交罚款,于是超市将她退回化妆品公司。化妆品公司了解情况后,表示暂时无法安排工作,又将她退回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表示没有空岗,让她回家等通知。
过了一个月,劳务派遣公司称仍没有合适的工作,让她到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结果是,不但她待岗的一个月没有工资,而且公司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没有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不给工资也得给我生活费啊。”莎某说:“没有工作又没钱,我怎么生活呀?”对此,劳务派遣公司表示,她因违反超市规定被退回,这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因此公司有权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莎某告诉记者,此前一位女同事是跟她一起被安排到化妆品公司上班的,后来发现其怀孕,超市就不用她了,化妆品公司也将她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样以没有岗位安排工作为由与她解除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