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查档证明的开具流程: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民政局提出申请,原民政局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一、结婚证丢了补办的方法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二、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方当事人常住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二婚领证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二婚领证离婚证丢了的处理办法:
1、二婚当事人先到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二婚当事人持相关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经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二婚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