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可以不在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同样可以受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也就是说您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没有争议,那么只能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需要去对方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要求如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纸质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三、离婚都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